满意回答
|2013-07-06 17:07
你所说的优待政策指是哪方面???计划生育上的吗???如果是计划生育上的,你有问那一块?关于生育二胎的条件还是别的奖励扶助???你让我如何回答???你的问题问的实在有点摸不着头脑!! 我只给你回答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优待政策吧!根据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:“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,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。” 上面规定了夫妇双方都是少数民族,而你是彝族,你老公是汉族,所以这项条件你们夫妇并不符合!!!! 建议你仔细参考《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九条的所有规定,看看是否符合其他条件! 以上的回答是我猜测你要问题的提问,不知道正确不正确,如果不是,请补充问题,或追加提问!